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郯城县高峰头镇“铁腕”严控“秸杆禁烧”

2019-6-11 17:20:14 来源:临沂经济网 临沂经济网

“谁放田间火,必进派出所!” 麦收来临,郯城县高峰头镇坚持“政策宣传、就地还田和人员责任”三个“严格落实”,“铁腕”严控秸杆禁烧工作,确保田间麦收“不见火光、不见黑斑”目标。

工作中,镇里坚持依法行政,广泛宣传上级政策,宣传焚烧秸杆的危险和危害。严格落实“秸杆还田”措施,严格执行“谁烧罚谁、烧谁罚谁”的“硬杠杠”:对“点火人”治安拘留5-15天,罚款2000元,对被烧户罚款1000元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。二是严格抓好农机配套作业,做到就地灭茬。为保证秸杆就地还田,该镇规定,进地作业的所有收割机必须加装粉碎装置,并配套一台旋耕机,使小麦收割一块,灭茬一块,不留隐患。三是严格落实人员责任。结合县有关规定,镇里制定了《高峰头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》,村村签订了麦收防火责任书,并向辖区48个村庄印发《关于严厉禁止焚烧田间秸秆的通告》,将秸杆禁烧工作纳入当月绩效考核,直接与包点干部奖惩挂钩,有力地提高了全镇对秸杆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同时,镇纪委紧盯防火责任,启动问责程序。积极开展“田间督政”工作,率各社区(村级)纪检委员分组深入田间地头,督查责任落实不到位、防范懈怠,以及干部庸政、懒政等问题。

目前,该镇已下发《秸杆禁烧告知书》彩页1.2万多张,社区、村、户分别签订三级《秸杆禁烧目标责任书》1.1万份,各麦收防火巡逻小组正严阵以待,巡回田间抓好安全生产和秸杆禁烧工作,全镇小麦秸杆无害化还田面积已达2.7万亩。(杨永涛)

【责任编辑:育博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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