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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行动 | 这个事真“刑”!男子“飞檐走壁”入室盗窃,监控拍下全过程
临沂经济网9月16日讯:河东一男子对现金“情有独钟”,翻墙闯入村民家中翻箱倒柜,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均不入眼,最终偷走了客厅桌子上的一块钱硬币。
8月份的一天中午,河东区的冯先生外出回到家中,发现卧室、客厅被翻找的一片狼藉。经一番仔细检查后,确定家里进贼了。冯先生立即向河东公安八湖派出所报了警,值班民警接警后,迅速出警到达案发现场。
冯先生的住宅为二层小楼,几个房间均有被翻动的痕迹,通过对现场进行勘查,民警发现冯先生家中安装有监控,可能会拍到嫌疑人的画面。
民警随即调取室内监控,发现嫌疑人是一名头戴鸭舌帽、面戴口罩的中年男子。男子进入房间后,便在各个房间乱翻。因嫌疑人作案过程影像比较模糊且进行了一番乔装打扮,民警一时半会无法确定其身份。
为尽快将此男子绳之以法,民警前后数次一帧一帧仔细研判视频监控,最终在某一秒发现男子曾无意中将口罩拉下,现场监控拍到了他的面貌。掌握这一线索后,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深度研判,最终锁定嫌疑人为九曲办事处的王某。在掌握王某活动规律并确定其落脚点后,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蹲点守候,在九曲街道某网吧内成功将王某抓获。
到案后,王某如实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实。据其交代,因最近没找到工作手头拮据,遂产生盗窃的念头,想到城区多为楼房难以攀爬,就把作案目标转移到了农村。当天王某溜达到冯先生家附近时,看到房屋的窗子很容易打开,便通过爬墙进窗入室实施盗窃。然而王某虽说是盗窃却只对现金感兴趣,经长时间查找无所获后,在临走时顺走了茶几上的一元硬币,逃走的路上用这一元钱买了一瓶水。尽管案值很小,但是王某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,却让他付出了沉重代价。 目前,王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民警提醒:
入室盗窃与一般的盗窃案件不同,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,很有可能演变成入室抢劫等性质更加恶劣的刑事案件。所以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,即使是一块钱仍然构成犯罪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入户盗窃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责任编辑:育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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